澳车北上产品
产品简介

「澳车北上」保险计划承保经港珠澳大桥入出内地的澳门机动车,保障地域为中国广东省。
本产品由强制性的「港珠澳大桥澳门跨境车辆内地交强险等效保险」,以及选择性的「港珠澳大桥澳门跨境车辆商业保险」两部分组成。保户只需在闽信保险投保汽车险,其投保责任範围即可扩大到内地的交强险及商业险保单。
承保对象适用於在澳门登记并领取有效牌照,车主为个人及家庭自用,车长在6米以下且座位数不超过9座(含驾驶人座位)的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合资格人士每次入境内地後可连续停留不超过30天,每年累计可停留不超过180天。车辆必须先在澳门投保澳门汽车保险(综合保险或第叁者保险)。

交强险

港珠澳大桥澳门跨境车辆内地交强险等效保险 (又称"交强险")
保障範围

保障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受害人是指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赔偿限额

  1.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180,000元
  2.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18,000元
  3.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2,000元
  4. 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8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元。

商业险

港珠澳大桥澳门跨境车辆商业保险 (又称"商业险")
保障範围

港珠澳大桥澳门跨境车辆商业保险,为责任保险,包括车辆第叁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两个独立险种。投保人可选择投保全部险种,或投保其中部分险种。港珠澳大桥澳门跨境车辆内地交强险等效保险的赔偿限额相对较少,为减低自身可能承受的风险,建议投保人额外购买港港珠澳大桥澳门跨境车辆商业保险,加大第叁者保险责任的额度,及同时增加司机及车上乘客的保障。

赔偿限额

  1. 第叁者责任保障额可选择每次事故人民币100万、150万、200万、300万或500万
  2. 车上人员责任保障额可选择每座位每次事故人民币1万、3万、5万或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