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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经修订後的《建築物管理条例》(第344章)第28条,所有业主立案法团均须就有关建築物的公用部分及该法团的财产购买第叁者风险保险,并须保持该保单有效。每份保单的单一事故承保额不得少於港币10,000,000元。
作为企业经营者的您,经常会面对潜在的责任风险,闽信的公众责任保险是根据《普通法》及《成文法》而提供保障的。不单支付或代表您支付所有涉及第叁者人身伤害或第叁者财物损毁的法律赔偿,亦令您不用为责任风险而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