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補償保險索償程序
僱員若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傷或死亡或引至職業病,僱主在接獲通知後必須於下列期限內透過勞工事務局之網頁https://www3.dsal.gov.mo/InjuryOnline/Declaration呈報事故。
導致 | 呈報期限 | |
---|---|---|
工傷意外 | 死亡或喪失工作能力「須住院」 | 24小時內 |
喪失工作能力「無須住院」 | 5 天內 | |
職業病 | 任何情況 | 確診或獲悉日起計24小時內 |
僱主應同時詳細填妥閩信「僱員保險意外傷亡報告表」、簽署並蓋上公司印章(如適用)連同下列所需文件一併交予閩信處理。
1. 受傷僱員之合法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2. 受傷僱員及僱主之僱用合同副本
3. 受傷僱員最近3個月之薪金證明和出勤紀錄副本
4. 醫生之診斷 / 醫療 / 檢驗報告正本
5. 由澳門註冊醫生或醫院發出之醫藥收據正本
6. 由澳門註冊醫生或醫院發出之休假證明正本
7. 受傷僱員由休假至復工之薪金單據副本
8. 受傷僱員於社保基金登記之證明副本
若是死亡或嚴重受傷個案,請立即致電閩信報告事故。
僱主於申報索償後若進一步收到受傷僱員提交之休假證明或醫藥收據,請立即將相關正本文件轉交保險中介人或閩信處理。
根據個別事件之需要,閩信將進一步要求提供有關之文件及資料。
如僱主對僱員補償條例有任何疑問,可致電勞工事務局咨詢熱線 (853) 2871 7810 或瀏覽其網頁http://www.dsal.gov.mo。
汽車保險索償程序
當意外發生後,您應立即填妥索償申請表、簽署並蓋上公司印章(如適用)連同下列所需文件一併交予閩信。
1. 駕駛人的身份證及駕駛執照副本
2. 受保車輛之有效登記文件正背頁及行車證
3. 肇事車輛損毀程度及意外現場之相片
4. 呼氣測試報告
5. 警方口供
6. 事故發生時的行車紀錄儀數據(如有)
7. 駕駛人須填妥及簽署同意書正本
受保車輛損毀索償
須提交由維修車廠發出的報價單,閩信會盡快委派公證人為損毀的車輛進行審視及評估。
未得閩信同意之前,切勿指示維修車廠進行維修。
若維修車廠認為損毀車輛的維修費用可能高出市場價值,維修車廠不會發出報價單。請盡快通知閩信安排公證人評估損毀情況。
當車輛修理完成,您於取回車輛時,必須簽署「滿意紙」予維修車廠以確認滿意維修及收回車輛。
第三者責任保險索償
如意外涉及任何第三者人身傷亡,必須立即向警方報案。請填寫「第三者傷亡附加頁」。
在警方未完成意外調查下,切勿就有關導致意外的成因給予個人意見。
未經閩信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切勿承認任何責任,向第三者提出建議、承諾或接受任何賠償方案。
如收到任何第三者的信件、法院傳票或令狀,請不要回覆,並立即轉交給閩信處理。
根據個別事件之需要,閩信將進一步要求提供有關之文件及資料。
人身意外保險索償程序
當意外發生後,您應立即填妥索償申請表連同下列所需文件一併交予閩信。
1. 警方報告及口供 (如有)
2. 受保人之身分證副本
3. 列明診斷結果之醫療費收據、病假證明及出院證明正本
4. 如索償X-光 / 化驗費 / 物理治療等,必須提供註冊醫生之轉介信正本
5. 如索償暫時完全喪失工作能力,受保人之僱主必須填寫「僱主認可病假證明書」
6. 如索償永久完全傷殘,須提交註冊主診醫生發出之醫療評估報告
7. 必須由註冊主診醫生填妥之「醫療證明文件」正本
8. 若其他保險公司就同一收據已支付部分醫療費用,請提供相關之證明文件副本
死亡個案所需文件
1. 保險單正本
2. 警方報告及口供 (如有)
3. 死者之身分證或護照副本
4. 受益人或遺產管理人之身分證副本
5. 如沒有指定受益人,須提交遺產管理書
6. 與死者關係之證明文件
7. 死亡證正本 (資料確認後將退還)
8. 醫療報告 / 驗屍報告 / 死因裁判官報告 (如有)
根據個別事件之需要,閩信將進一步要求提供有關之文件及資料。
財物保險索償程序
當意外發生後,您應立即填妥索償申請表連同下列所需文件一併交予閩信。若發生嚴重事故,請立即致電閩信報告以便安排調查。
1. 警方報告及口供 / 管理公司報告
2. 事故現場,盜竊事故之單位進出位置及物品損毀程度之相片
3. 遺失 / 損毀物品之詳細列表
4. 遺失物品之購買發票、收據及保養證明文件正本
5. 維修 / 重置物品報價單
6. 與事故相關之任何信件包括由政府部門發出
重要事項
切勿在未經閩信同意下自行安排維修。
保留損毀物品以配合閩信之調查需要,切勿自行丟棄損毀物品。
若同時投保其他保險公司保障同一財物,請提供相關保險文件副本。
根據個別事件之需要,閩信將進一步要求提供有關之文件及資料。
公眾責任保險索償程序
當意外發生後,您應立即填妥索償申請表、簽署並蓋上公司印章(如有)連同下列所需文件一併交予閩信。
1. 警方報告 / 意外報告 / 管理公司事故報告
2. 事故現場、第三者財物損壞及/或人身傷害之照片
3. 填妥「第三者傷亡附加頁」 (如適用)
4. 遺失物品之購買發票、收據及保養證明文件正本
5. 任何第三者索償文件或政府部門之信件
重要事項
在未進行意外調查下,切勿就有關導致意外的成因給予個人意見。
未經閩信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切勿承認任何責任,向第三者提出建議、承諾或接受任何賠償方案。
如收到任何第三者的信件、法院傳票或令狀,請不要回覆,並立即轉交給閩信處理。
根據個別事件之需要,閩信將進一步要求提供有關之文件及資料。
旅遊保險索償程序
當意外或事故發生後三十天內,您應詳細填妥索償申請表連同下列所需文件一併交予閩信。
任何性質索賠之必需基本文件
1. 登機證(包括所有航班)
2. 機票 / 電子機票
3. 預定行程表
各項索賠所需之正本文件
醫療費用
醫療收據上須顯示患者姓名、診斷結果、日期、註冊主診醫生簽署及蓋章
轉介信(如有)
醫療報告及/或出院證明
個人行李遺失 / 損毀
遺失物品之購買收據
顯示物品損毀程度之相片
警方及其他有關機構如航空公司、公共交通工具營運商及酒店等發出之書面報告
維修報價單或維修商發出不能維修之證明
個人現金或旅行證件損失
警方報告及口供
額外住宿或交通費用收據
補發遺失之旅行證件費用收據
現金損失價值之證明文件(例如: 兌換收據 / 提款記錄)
旅程 / 行李延誤 / 更改旅程
航空公司或公共交通工具營運商發出有關行程 / 行李延誤之書面報告詳述延誤原因及時數
因行李延誤須緊急購買必需品之費用收據
因航班延誤引致額外住宿費用之收據
重新計劃行程所須之費用收據
取消旅程 / 行程受阻
醫療報告或死亡證
與投保人關係之證明文件(例如: 出世紙、結婚證明書)
已付旅費 / 住宿費用及/或旅行團團費之收據
航空公司 / 公共交通工具營運商及/或旅行社發出之退還已付費用的確認書及證明文件
個人責任
警方報告或有關機構發出之事件報告
如接獲任何第三者及其代表發出之索償文件或任何機構之信件,請勿作出任何回覆並立即將有關信件轉交至閩信處理。
租車自負額保障
租車綜合保險單副本
租車合約、自負額收據及租車收據
警方報告 / 損壞事故報告及汽車損毀程度的相片
國際支援服務
閩信建議您於旅遊期間携帶列明保單號碼之緊急援助卡。在下列情況下,您可以致電24小時閩信國際支援服務熱線 (852) 2862 0191 尋求緊急支援。
緊急醫療運送 / 遺體運返 / 親屬探望 / 子女護送
住院保證 / 緊急重新計劃行程
法律意見 / 旅遊資訊或其他緊急援助服務
根據個別事件之需要,閩信將進一步要求提供有關之文件及資料。
澳車北上汽車險有什麼理賠重點?
內地合作保險服務機構 ─ 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全國統一24小時服務熱線:95500。
車輛出險後,48小時內撥打全國統一24小時服務熱線 +86-95500(中國大陸地區) / +86-20-95500(非中國大陸地區)報案電話,以及致電110報交警處理。案件需由內地合作保險服務機構的 理賠人員現場查勘,或經理賠人員指引後進行交警處理或事故雙方自行協商處理。
在車輛維修前,需撥打全國統一24小時服務熱線 +86-95500(中國大陸地區) / +86-20-95500(非中國大陸地區)報案電話,通知內地合作保險服務機構的定損人員進行損失核定。
澳車北上出險後該怎樣處理?向內地保險公司通報及報警有時間要求嗎?
車輛如在廣東省內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需保護現場並迅速撥打 +86-95500(中國大陸地區) / +86-20-95500(非中國大陸地區):
- 閩信保險的內地合作保險服務機構報案、申報,提供:車牌號碼、事故時間、地點、事故簡要經過等資料。接線員在了解事故情況後會即時對出險人作出處理指引;
- 110 報警電話;
- 如出現人傷,視傷者情況撥打120求助。
倘被保澳門車輛於內地發生交通意外,被保車輛的保險公司或其合作內地保險公司會否提供協助?
如被保車輛投保了《澳車北上車險》及在內地發生交通意外事故,撥打內地合作保險服務機構電話報案後,接線員會及時根據事故情況作出指引,並調度事故地查勘定損人員,查勘定損員將會聯絡被保險人指示後續的處理流程。
內地與澳門的車險理賠慣常處理流程有區別嗎?若投保金額充分,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通知及提交要求文件後,還有其他要由被保險人跟進的事宜嗎?
內地和澳門的車險理賠慣常處理流程是有分別的。內地的處理流程:
- 出險後,當事人在確保安全前提下需保護現場環境以免發生二次碰撞,並即時撥打內地保險服務機構電話報案及撥打110報警進行意外現場的定責調查。
- 車輛查勘、定損。
(1) 報案人按保險服務機構電話接線員的指引配合完成事故處理。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可用手機拍攝現場環境,以備證據。待查勘員、交警、或救護車等到達現場後,配合完成事故責任認定、現場查勘等工作。
(2) 現場查勘完成後,查勘員將根據現場損失情況與當事人協商物損定損程序及是否現場調解。輕微人傷案件,可適用人傷快賠案件處理流程,現場簽署調解協議書,免除提供醫療機構單證。對於損失較大的事故車輛、物損、人傷,無法現場核定損失的,查勘員做好後續定損指引與承接。 - 單證收集與賠款支付。
(1) 車輛修復完畢後,內地保險服務機構將根據定損核定的維修金額,待被保險人支付維修款後,內地保險服務機構將賠款支付至被保險人賬戶;對於符合直賠的案件,被保險人可無需墊付維修費用,授權內地保險服務機構委託由修理廠代收賠款,內地保險服務機構或保險人直接將賠款支付至修理廠賬戶。
(2) 對於人傷損失案件,根據內地《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臨床診療指南》對傷者損失確定後,被保險人可根據核定的損失金額支付賠償款給傷者,再由內地保險服務機構或保險人將對應賠款支付至被保險人賬戶;也可進行三方協商,授權內地保險服務機構或保險人將應承擔的賠償款直接支付至第三者賬戶。
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通知及提交要求文件後,保險公司根據提供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過程中如還需補充材料的,保險公司會及時通知被保險人進行補充,後續被保險人跟進賠款到賬情況。
內地車險快速理賠是什麼?什麼情況適用快速理賠?具體要走的流程? 有否相關指引可供參考?
內地車險快速理賠又稱快處快賠。機動車與機動車發生僅造成車輛損失的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且當事人能夠自行移動車輛的,適用快處快賠。
一般情況下,被保險人在撥打內地保險服務機構報案及撥打110報警後,警方會給予相關指導。可以用手機在網上辦理,或者交警現場開具快賠協議書,或者指引到道路交通事故快處快賠服務中心辦理。
澳車北上出險後僅通知內地保險公司便可?是否仍有需要通知香港保險公司?
一般情況下,車輛如在內地出險必需即時通知內地合作保險公司,並因應各保險公司的理賠指引進行後續必要的賠償程序,詳情請諮詢所投保的公司。
澳車北上車險第三者受傷又或其財物損毀,保險公司如何評定損失?
保險事故發生後,保險公司或其內地合作的保險服務機構按照內地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賠償範圍、項目和標準以及港珠澳大橋香港跨境車輛內地交強險等效保險合同的約定,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組織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員創傷臨床診療指南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標準,在港珠澳大橋香港跨境車輛內地交強險等效保險的責任限額內核定人身傷亡的賠償金額。
保險事故發生後涉及到第三者物損的,被保險人或第三者應當在維修前會同保險公司或其內地合作的保險服務機構進行檢驗,協商確定修理或者更換項目、維修方式和費用。無法協商確定的,雙方委託共同認可的有資質的第三方進行評估。
內地交通意外的責任歸屬如何評定?責任方及受害方是否須提供證明文件?駕駛人及車主會否須要承擔賠償?
一般情況下,責任認定由交警部門調查後認定,責任認定後交警發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駕駛人和車主需根據具體的事故責任比例,對超出保險責任範圍外或超出賠償限額外的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澳車北上車險被保人及/或被保人車上的人員受傷,應向被保車輛的保險公司要求賠償? 或是向對方車輛的保險公司索償?
當被保車輛只投保了港珠澳大橋跨境車輛內地交強險等效保險時,被保車輛車上人員受傷,如事故屬雙方的事故,先由對方的交強險依法賠償,超出對方交強險責任部分按雙方責任比例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如被保車輛同時投保了港珠澳大橋跨境車輛商業保險中的車上人員責任險,對於超出對方交强險責任部分,由保險公司在車上人員保險責任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當被保車輛只投保了港珠澳大橋跨境車輛內地交強險等效保險時,被保車輛車上人員受傷,如事故屬單方碰撞(屬被保險人責任)的事故,賠償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如被保車輛同時投保了港珠澳大橋跨境車輛商業保險中的車上人員責任險,保險公司在車上人員保險責任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澳車北上車險被保人及/或被保人車上的人員受傷,可否回澳門醫治?醫療費用的賠償標準如何釐定? 索償時須提供什麼檔?
如被保車輛投保了《港珠澳大橋跨境車輛商業保險》中的車上人員責任險,當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被保險人及/或被保險人車上的人員受傷,保險公司在車上人員保險責任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具體程序根據各公司的理賠指引而定。原則上,被保險人/被保險人車上的人員受傷,可以回澳門治療,醫療費用賠償標準根據“澳車北上”保險條款,按照內地《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臨床診療指南》以內地治療標準核定賠償。
索賠時需要提供事故認定書有備注受傷人員的信息;索賠醫葯費需要提供在澳門就醫所取得的病歷及醫療報告等資料及相應的病例發票清單,醫葯費賠償參照內地的醫保標準,超過醫保標準部分需要自費。醫葯費賠償還需要考慮事故責任比例的影響。
澳車北上車險投保人已回港,澳門保險公司可否協助處理賠償?包括向引致交通意外駕駛人/車主的保險公司?
如事故屬於投保人責任,投保人應及時向保險公司的內地合作保險服務機構報案,根據指引進行查勘、定損等;倘投保人返回香港並需要保險公司協助處理賠償,須向所投保的公司申報,保險公司將會因應相關交通意外事故的情節提供適切的理賠服務。
如事故非屬投保人責任,投保人需自行聯絡引致交通意外駕駛人/車主的內地保險服務機構處理賠償。倘投保人已回澳門,如需所投保的公司協助賠償事宜,應通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將提供諮詢服務指導投保人自行向事故責任當事人的保險公司進行後續的理賠程序。
如出現與澳車北上車險賠償有關的仲裁或者訴訟時,被保人應如何處理?
客戶投保了港珠澳大橋跨境車輛內地交強險等效保險,被保車輛在內地出險且因賠償有關事項產生訴訟時,如第三者提起訴訟的,一般情況會將保險人和被保險人視為共同被告,被保險人應在接獲訴訟通知後盡快聯絡內地保險服務機構申報,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規定正常及時答辯、舉證、應訴、參加庭審等,內地合作保險服務機構會提供協助。
發生交通意外後,倘對方駕駛人為責任人而其要求與被保人自行協商,被保人可接受?對澳車北上車險保單賠償有任何影響?
發生交通事故後,對方駕駛人為責任方而要求與被保險人自行協商解決賠償,被保險人是有權選擇同意或拒絕接受自行協商的。
倘肇事各方當事人按照雙方意願選擇自行協商賠償方案,務必注意需要對意外事故的性質清晰及責任認同,並取得有關執法部門出具的事故認定書,且應為沒有造成人身傷亡的輕微交通事故。對於涉及人傷事故的交通意外不適宜自行協商,需由交警認定事故起因,確認受傷人員。
倘當事人對意外事故採取了自行協商處理賠償,原則上日後較難再通過保險進行理賠索償;然而,後續倘出現要求向保險公司申索賠償,保險公司將根據合同約定對雙方自行協商的賠償方案重新進行核定,可能會發生核定金額與雙方協商金額不一致的情況。同時,在協商過程中,如當事人對損害賠償無法達成協議的,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也可以就爭議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雙方當事人選擇私下解決 (俗稱“私了”) 賠償事宜,日後保險公司將不會接受對雙方私了的損失按照合同約定進行保險核定賠付(此處所指私了為未經事故的處理部門認定事故責任,雙方對包括事故成因、責任比例、具體損失金額等均私了的情形)。
然而,各保險公司對於 “車險賠償自行協商” 或 “當事人私下解決” 的賠償處理持不同的見解和認可,被保險人在決定採用何種理賠方案前必須審慎了解不同處理的利弊之處,以免招致損失。